按照我国相关规定,进口信息技术设备进入国内,必须通过CCC认证,认证程序包括了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检测检查。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明确“对于在试点地区(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信息技术设备产品的,有关部门应允许将供应商符合性声明作为产品符合电磁兼容性标准或技术法规的明确保证。”
此次颁证标志着这项改革举措在上海自贸区率先落地。作为“国字号”质量服务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未来将继续对标国际认证规则做好认证工作,助力贸易便利化、加快高水平改革开放。
来源:电磁兼容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