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经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各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持续取消、压减会议、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市经信局要求,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各企业要迅速展开风险人员排查,动态关注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等信息,迅速排查本企业员工是否有与确诊病例轨迹重合人员;迅速排查近14天内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京人员;对涉及进返京人员完成登记建立台账并滚动摸排更新,严格把控风险人员不得进入复工复产场所。发现涉疫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规定采取管控措施。
同时,这份通知也要求,严格落实会议防疫责任。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持续取消、压减会议、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加强会议活动管理,提倡以视频形式举办;迅速排查会议活动情况,严格相关审批和纪律要求,严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进京参会,会议期间实行闭环管理,人员不得外出。
在落实日常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方面,各企业也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等各项日常防控措施,加强环境通风消毒、人员教育管理等,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进口货品,相关企业也要加强疫情防控:加强对本企业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及境外货物(含产品、零配件原材料等)的疫情防控,开展全方位排查;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检测工作指南》《进口非冷链货品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业企业进口货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坚持“人、物、场所”同防,充分发挥常态化核酸检测“前哨”作用,适当增加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频率和取样点位范围。
在此前发布的通知中,市经信局也要求工业领域企业建立详细的进口货品台账、核酸检测和消毒记录,同时对货品的销售、使用流向做好记录,做到每批次货物流向可查询、可追溯;加强对进口货物内、外包装的核酸检测以及预防性消杀;对于来自同一国家(地区)同一批次的货品,对货品内外包装的核酸检测抽检不少于10件,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禁止使用相关货品;进口货品单独存放并尽量延长存放天数。
市经信局还要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的各企业还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落实“四早”要求,企业发现涉疫情况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时迅速启动企业疫情应急预案,坚决避免疫情扩散。
来源 北京日报
记者 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