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公差评价的目的,所有可用的特征都可以被简化为直线或者平面(细节请参见DMIS5.2说明)。
由软件评价的角度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同类型角度, 角度的测量是在两个相同的类型元素: 面/面 和 线/线
不同类型的角度, 角度的测量是在两个不相同的类型元素: 线/面 和 面/线。
具体操作如下:
程序设置(快捷键CTRL+D):
2线元素计算角度使用正方向:
公差设置使用此选项来解决评价角度是90度的情况,之前计算2条线正方向角度和补角,评价结果选择接近理论的角度;当设置为YES时,只是用2条线的正方向计算角度,不再考虑补角;
(1)当选择“否”,软件则不会根据两条线的测量方向来判断,即使两条直线的测量方向不一致,计算角度始终为两条线的夹角,如下;
要想得到补角,需要关闭“使用计算的理论角度”,然后手动输入理论角度即可,(注:理论角度输入锐角,实际值为锐角显示,输入钝角,实际值则是钝角显示)
(2)当选择“是”,在评价两条线的角度时,软件会根据两条线的测量方向决定要计算的角度位置。
下图中,黑色虚线表示两条线测量方向,是沿着不同的方向测量,所以评价的角度是LN1延长以后与LN2的夹角,角度为169度。
下图中,黑色虚线表示两条线的测量方向,是沿着同一方向测量,所以评价的角度就是LN1和LN2的夹角,角度为11度。
RE提示:
测量直线
测量时注意直线的矢量方向,矢量方向的夹角范围要和图纸标注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