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锂电池粘合剂龙头企业--深圳好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好电”)发布了一则“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该决定书认定日本瑞翁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瑞翁”)拥有的201580066835.X号,名称为“非水系二次电池、正极、正极用组合物及它们的制造方法,以及正极用粘结剂组合物”的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上述公告及决定书如下:
基于上述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将驳回日本瑞翁针对深圳好电的侵害上述发明专利权的起 诉。
(1)日本瑞翁自2022年通过多种途径向深圳好电的客户、合作伙伴等散布深圳好电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消息,声称深圳好电涉嫌不正当使用其专有技术。2023年2月28日,日本瑞翁以深圳好电的产品侵犯其前述的ZL201580066835.X号专利权为由,在深圳中院发起专利侵权诉讼。
(2)2024年2月22日深圳好电针对日本瑞翁恶意诋毁的行为发布严正声明,声明指出,瑞翁公司诉讼案件毫无事实依据,具有明显恶意,且涉诉专利存在保护范围过于宽泛、金属元素含量检测方法明显错漏等问题,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
(3)2024年5月6日深圳好电发布《关于起 诉日本瑞翁株式会社诋毁本公司商誉的严正声明》,声称其已于2024年3月27日以日本瑞翁株式会社(日本ゼ才ン株式会社,法人登记号:9010001008834)诋毁公司商誉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 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已受理。
(4)2024年5月8日,深圳好电发布“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决定书认定日本瑞翁拥有的201580066835.X号,名称为“非水系二次电池、正极、正极用组合物及它们的制造方法,以及正极用粘结剂组合物”的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基于该决定书,深圳中院将驳回日本瑞翁针对深圳好电的侵害上述发明专利权的起 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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