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焊材管理
摘要
本文介绍了制造厂在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下,关于焊材库建立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一级库负责焊材入库前的检验和存放,二级库则根据使用需求从一级库领取烘干后的焊材供焊工使用。焊材的存放需保持适宜温湿度,并有明确的状态标识和有效期限。超期焊材需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烘干后的焊材应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超出时间需再次烘干。焊剂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回收重复使用。
正文
制造厂按照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要建立一级焊材库,进厂焊材一般先入一级库待入库区或待检区,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二级库是否建立主要还是依据实际使用情况而定,车间或者项目地离总库比较远的话可以建立多个二级库,二级库根据使用情况从一级库领取检验合格后的焊接材料,再由焊工就近领取。一般二级库要有相应的烘干设备,以便焊工随取随用。二级库干湿度控制,堆放要求等与一级库相同,可参照JB∕T 3223-2017《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规定》。
进厂待复验的先入一级库。一级库一般不烘干。焊材复验合格后由二级库领取,在二级库烘干,一级库设置待复检区,验收合格区和不合格区。二级库不需要。使用方有规定时,焊接材料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应提供质量证明原件,允许经销商提供复印件,但应加盖经销商公章和经办人员章,并注明销售数量。
存放条件:焊接材料的存储库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及湿度,一般室内温度不低于5℃,相对湿度不大于60%。对于因吸潮而可能导致失效及有特殊要求的焊接材料,应采取必要的存放措施;状态标识:存放焊接材料的库内可根据需要划分为“待检”、“合格”、“不合格”等区域,各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并有足够间隔或采取明显隔断。有效期限:为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推荐的使用期限。无推荐时,焊条、药芯焊丝、焊剂等一般不超过五年;实心焊丝、填充丝、焊带等一般不做限定,如包装破损、生锈等,则需评估后确定,有效期限可由使用方根据实际存放环境、产品特性要求和焊材材料状态等进行评估确定。超期处理:超过库存有效期的焊接材料需经使用方组织复验,复验原则上以考核可能影响焊接质量的项目为主,复验合格后需再次确定使用年限。烘干后的焊接材料,应在保持规定温度范围内的烘箱或保温筒内保存,以备使用;根据产品特性要求、焊材材料类型和存放环境,使用方应确定烘干后的焊接材料在常温下的搁置时间,超出规定时间后,使用前再次烘干,但对于烘干温度不低于350℃的焊条,其累计烘干次数一般不宜超过三次;焊剂(特别是含铬的烧结焊剂)一般不宜重复使用,但在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时允许回收重复使用:回收焊剂与新焊剂混用时,应为同批号、且添加的混合物质量分数不超过50%、在混合前用适当的方法清除回收焊剂中的焊渣、杂质及细粉、混合焊剂的颗粒度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