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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与听觉系列知识 Part 9 — 音律与声品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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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我们提到了文化、成长背景对声品质感知的影响。按大块儿分,当今的中国人应该同时受到西方音乐与中国传统音乐的影响。

本期先为大家分享中国传统音乐的基础知识。

乐和律,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历代王朝无一例外的把乐制、律制的制定视为大事。纵观我国乐律史,不仅曲调上有丰富的内容、乐器上有多种多样的创造和发明,而且对于乐律方面的研究非常重视,并把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律学”。对比西方乐律理论,可以清楚的看出,中国的律学有自身的发展史,具有自身的民族特点。


1、十二律与音阶

作为物理学与音乐学之间的一个边缘学科,律学是“音乐声学”的组成部分之一。

十二律的全部名称,到最早一位可以确认为律学家的古人、春秋时代的乐官州鸠回答周景王的话时正式提出并记载于《国语》中。它们是:黄钟(huángzhōng)、大吕(dà lǚ)、太簇(tài cù)、夹钟(jiā zhōng)、姑洗(gū xiǎn)、中吕(zhōng lǚ)、蕤宾(ruí bīn)、林钟(lín zhōng)、夷则(yí zé)、南吕(nán lǚ)、无射(wú yì)、应钟(yìng zhōng)。

五声音阶或七声音阶的来源很早。五音,即宫、商、角、徵(zhǐ)、羽五正音,加上二变音——变宫、变徵(“变”表示低半音)就成为七音。

为什么是十二律呢?中国古代把十二年作为“一纪”,十二月作为一年,十二时辰作为一昼夜。因此,古代中国人把音乐看作像天体一样的自然之物,在律学中于“一均”(一个八度)之内采用十二律。

明朝朱载堉以律历和谐的观点写道:“天之大数不过十二,此则至理之言、不刊之论”;“十二律吕,上下相生之数备也。天之大数不过十二,故曰,天之道也”。这就是十二律的律历和谐说。

十二律的名称、音高序列,与五声或七声的对应如下表所示。

在律名前加的“清”、“半”、“浊”、“倍”等字,实际上表示不同的八度。高八度的律前面加“清”或“半”,比如“清(半)黄钟”、“清(半)大吕”,表示比黄钟、大吕各高八度,它们的弦长各比黄钟、大吕短1/2。低八度的律,则用“浊”、“倍”字加以区别。

音名并不表示绝对的音高。既可以黄钟作为宫音(黄钟宫调),也可以大吕、太簇等作为宫音,从而构成高度不同的各种五声、七声音阶。也就是说宫商角徵羽适用于任何律,任何一律为宫音都可以安排出一个音节系统。这种情况就跟今天用c音为主音构成C大音阶,以d、e等各音为主音构成D大音阶、E大音阶等一样。同理,以宫为主音构成宫调式;以商为主音构成商调式。

2、中国古代音律史上的律制

东汉蔡邕在《月令章句》中说:“律者,清浊之率法也。声之清浊,以管之长短为度”;朱载堉认为:“乐也者,声音之学也;律也者,数度之学也。”这表明了音乐学和音律学的区别。同时说明了音律以数学为依据,并涉及计量学。

我国古代音律史上主要的律制有:三分损益律,也称五度相生律(或简律);纯律,也称自然律。这两种律制都出现比较早,通过一些文字记载都可以查到古人对它们的使用情形。


2.1 三分损益律

三分损益律是中国音律史上影响最大、应用最广、理论发展最为完备,是自汉朝以来历朝所遵循的正统律制。

三分损益法按振动体的长度来进行律学计算。通常将起始音的弦长分为三份,去其一份为“损”,加上一份为“益”。在数学上,去掉一份就将起始音弦长乘以2/3,加一份就将起始音弦长乘以4/3;以起始音的弦长乘以2/3得到次律;再将次律乘以4/3又得到次一律;再乘以2/3,……以此类推乘十二次即可完成一个八度中的十二个律的数值计算。但是,这样得到的各律,部分不和起始音在同一个八度之内,因此要做八度移动。方法是,将高出八度甚至若干八度的相同律名放回到同一个八度内,要除以2;将低于八度甚至若干个八度的相同律名放回到同一个八度内,要乘以2。如此,下生五次,上生六次并做八度移动,即得十二正律。

由于这种生律法是乘以2/3或4/3,而2/3即下生一个上方纯五度,4/3即上生一个下方纯四度,因此三分损益律类似于西方乐理里的五度相生律(也叫毕达哥拉斯律,我们下一期会做相关介绍)。

我国历史上最早完整记述了用三分损益法求得十二律的,是《吕氏春秋》,书上说:“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簇,太簇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三分所生,益之一分以上生;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

按照这种生律法,不难发现,所生十二律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时,自出发律到所生律,连同首尾共八律(例如从黄钟到林钟),所以三分损益法又称“隔八相生法”。

在《吕氏春秋》前,管仲在《管子》一书中描述了如何用“三分损益法”来生律:“凡将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开以合九九,以是生黄钟小素之首,以成宫;三分而益之以一,为百有八,为徵;不无有三分而去其乘,适足以是生商;有三分而复于其所,以是生羽;有三分而去其乘,以是生角。”

这就是将弦长分为三份,去其一份为损,加上一份为益。将上文用公式表述如下:

以古代习惯定黄钟的振动体长度为九寸,以三分损益法得到十二律如下表所示。

从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三分损益律得到的纯五度(3/2)、纯四度(4/3)、大全音(9/8)、小七度(16/9),皆为简单整数比。按照人耳的生理声学观点,音程可以用简单整数比或简单分数比来表示的两个音同时发生,则对听觉可以引起一种特别悦耳、谐和的印象(我们已经在以前的讲座中提到过协和音程的概念,感兴趣的同学请自行爬楼翻阅)。同时,三分损益律形成五声或七声音阶比较简单。

三分损益律在中国古代律学史上记载最早、并对生律法做了完整的数学运算,且音色纯正、生律简单,一直为后世所承袭,中国数千年来一直沿用它,直至今日。

2.2 纯律

纯律是最接近于自然发音原理且人为性较少的律制。

下表描述了纯律七声音阶的参数。

对比纯律与三分损益律可知:纯律的生律法是在三分损益法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纯律大三度(5/4)、或纯律小三度(6/5)作为生律要素。因此,纯律生律法的比例因子不仅有3/2、4/3,还有5/4、6/5,它们是除了2/1以外的最简单的整数比。

根据纯律得到的大三度、小三度、小六度、大六度、小七度,都比按照三分损益法得到的要简单得多。因此,按照人耳的生理声学观点,纯律能给人比三分损益率更为悦耳、纯正的音感。而且,从和声学的角度看,在构成**时,纯律比三分损益率更为和谐、更为纯正。

与三分损益率所不同的是,纯律在我国古代从来没有出现过关于它的任何理论,但却有着充分的实践应用。上古时代��陶埙,由于模拟自然界中具有泛音列关系的动物的声音,因而具有纯律倾向。先奏的古“钟律”,在运用三分损益律的同时,也有许多音程倾向于纯律。特别是在强调运用泛音徵位的古琴的弹奏中间,体现了充分应用纯律的实际经验。

古琴,又称“七弦琴”,是中国最古老的拨弦乐器之一。

在琴面外放有十三个标记点,称为“徽”。琴上取音有三种方法:一为“散音”,即弹空弦时发出的音;二为“按音”,即左手按弦,同时右手弹出的声音;三为“泛音”,即右手弹弦时,左手指对准徽位、轻碰弦所得到的声音。琴上十三徽,是按照在弦上能奏出泛音的位置而确定的。

十三徽的次序是按照中国古代的习惯从右到左排列的,设置方法根据弦长的比例而定:自岳山到龙龈的长度为弦长,二分的第七徽;又自岳山到第七徽,二分得第四徽;第七徽到龙龈,二分得第十徽;岳山到第四徽,二分得第一徽;第十徽到龙龈,二分得第十三徽;将弦长三等分,得第五和第九徽;然后由岳山到第五徽,二分得第二徽;第九徽到龙龈,二分得第十二徽;将弦长五等分,取1/5处为第三徽,2/5处为第六徽,3/5处为第八徽,4/5处为第十一徽。

跟三分损益律一样,纯律在中国也有悠久的历史。现存最早的古琴文字谱、南北朝梁人丘明所写的《碣石调幽兰》中,已在七弦十三徽上用了泛音。

然而,不论是三分损益律还是纯律,都无法达到《礼记∙礼运》中提出的“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也”的理论要求,即在音乐实践中无法达到实现转调的要求。这是因为依照它们的定律法得到的十二个音,音程大小不一,每转一个调,新调音阶的各音有许多要在原调音阶的基础上加以调整。这给在键盘乐器或带品位、柱位的乐器上实现转调带来极大的不便。

要实现十二律旋宫转调,需要一种能产生一个完全八度的生律法。这种律制才可以做到“周而复始”的“还原返宫”。要满足旋宫的要求,这个十二律必须平均。平均在古籍中也有记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以及当今普遍使用的平均律大同小异,我们将在下一期一起讲解。

3、八音

中国古代对乐器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并有一种按乐器的制作材料分类的方法,称为“八音分类法”。这也就形成了出现自夏商周时期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了数千年的礼乐文明。礼乐制度的存在也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

八音八种材料包括:“金、石、土、革、丝、竹、匏(páo)、木” 。在周末至清初的三千多年中,这种分类方法一直被沿用。

金类:主要是钟。钟,盛行于青铜时代,在古代不仅是乐器,还是地位和权力象征的礼器。王公贵族在朝聘、祭祀等各种仪典、宴飨与日常燕乐中,广泛使用着钟乐。

敲击钟的正鼓部和侧鼓部可发两个频率音,这两个音,一般为大小三度音程。

另外还有磬、錞于、勾鑃,基本上都是钟的变形。

石类:各种磬。质料主要是石灰石,其次是青石和玉石。一般上作倨句形,下作微弧形,大小厚薄各异。磬架用铜铸成,呈单面双层结构,横梁为圆管状,立柱和底座作怪兽状,龙头、鹤颈、鸟身、鳖足,造型奇特,制作精美而牢固。

磬分上下两层悬挂,每层又分为两组,一组为六件,以四、五度关系排列;一组为十件,相邻两磬为二、三、四度关系。他们是按照不同的律(调)组合的。

丝类:各种弦乐器。古时候的弦都是用丝作成的,有:琴、瑟、筑、琵琶、胡琴、箜篌等。

竹类:竹制吹奏乐器。例如:笛、箫、箎(chí)、排箫、管子等。

匏类:匏是葫芦类的植物果实,用匏作的乐器主要是笙。

革类:主要是各种鼓,以悬鼓和建鼓为主。

土类:现在已经很少见了,有各种木鼓、敔(yǔ)、柷(zhù)。

敔是古代打击乐器。形呈伏虎状,虎背上有锯齿形薄木板,用一端劈成数根茎的竹筒,逆刮其锯齿发音,作乐曲的终结。用于历代宫廷雅乐。

柷是古代打击乐器。形如方形木箱,上宽下窄,用木棒撞击内壁发声,表示乐曲即将开始。用于历代宫廷雅乐。

4、中国传统音乐的来源与形成历史

4.1 中国传统音乐的三大来源

中国传统音乐是在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中原音乐和四域音乐以及外国音乐的交流融合之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因此可以说,中原音乐、四域音乐、外国音乐是中国传统音乐的三大来源。

中原音乐指的是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发展起来的音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黄河流域音乐文化。其中,殷商和西周时期的音乐文化具有代表意义。除六代乐舞及其他多种乐舞的发展和整理,礼乐制度的阶级化和等级化,大司乐机构的设置,三分损益律的运用等有重要影响之外,尤其在"八音"乐器分类中"琴"(七弦琴)及其音乐的出现,奠定了中国传统乐器与器乐的基本模式。

四域音乐指的是除中原华夏族为主所创造的黄河流域音乐文化以外的中华大地各民族的音乐文化。其中,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地区,与黄河流域同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的楚文化中的音乐文化,色彩缤纷,独树一帜,同中原音乐并为上古中国传统音乐的表率,相互辉映,相互兑争、交融,进而衍生,发展。珠江流域的粤文化,西南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西北作为古代丝绸之路经由路途对多处音乐文化传播、交融的作用,以及东北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都为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成、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其中,在乐器方面,作为汉族音乐文化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交融的代表实���,可以举出由奚琴到胡琴类各种拉弦乐器的形式。

中国音乐与外国音乐的交流,由来已久。据《穆天子传》记载,相传西周初,周穆王曾经带着规模颇大的乐队到西方各国旅行,并进行音乐交流。此后,在汉代,伴随着佛教的传入,印度教音乐和天竺乐也入传中国;隋唐时期,大量外国音乐的输入,不仅带来外国乐曲,而且引进乐器、乐律、音阶。作为外国乐器传入中国,后又被改造为中国传统乐器的琵琶是颇具代表意义的乐器之一。

4.2 中国传统音乐的三个发展时期

中国传统音乐主要经历了三个时期。

1.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成期(约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3世纪)

这时期包括从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奏汉。在音乐体裁方面,经历了由原始乐舞到宫廷乐舞的进化。在旋律音调、音阶形式方面,经历了由原始间乐重视小三度音程的音调,到春秋战国强调宫、商、徵、羽的上下方大3度的"(甫页)、曾"体系,以"三分损益法"相生五音、七声、十二律,初步确立了中国传统音乐旋法的五声性特点。在音乐美学思想方面,先秦诸子百家的论争,奠定了此后各自学说的理论端点。这一时期中,最具代表性意义的音乐艺术形式是钟鼓乐队。

2.中国传统音乐的新生期(约公元4世纪至10世纪)

这一时期包括了从魏、晋、南北朝到隋、唐。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动荡和北方人民南迁、少数民族的内移,构成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冲击:一是玄学对儒学的冲击,引起音乐思想的变化;二是少数民族音乐和外国音乐的传入,引进乐器、乐律、乐曲和音乐理论方面的新因素。其冲击的结果,是使中国的传统音乐为之一变,开创了音乐国际化的一代新乐风。一方面是世界音乐的中国化,包括外来乐曲的中国化,外来乐器的运用,外来乐调的传入,外来乐队的民族化,以及外来乐人为发展中国音乐所作出的贡献。另一方面是中国音乐的世界化,即:中国音乐以其辉煌的成就给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周边各国,如朝鲜、日本等)以重要的影响。

3.中国传统音乐整理期(约公元10世纪至19世纪)

包括辽、宋、金、明、清。其政治上的特点是:从纷乱和分裂到相对的统一,又从南北对立到多民族国家统一政权的建立,及其在相当长时期内的相对稳定。音乐文化方面则具有世俗性和社会性的特点。所谓世俗性,就是与普通的平民阶层保持着密切的关联。此时期的传统音乐,无论在演出人员和观众、听众对象方面,都���具有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在音乐理论方面,表现出对前一时期的继承和清理的倾向。音乐形态特点已逐渐趋于凝固定型化。其代表性音乐艺术形式是戏曲艺术及其音乐。这一艺术形式,上承前代,下接后世,并广泛吸收当代音乐新成果,成为集古今音乐大成的音乐宝库。

5、结束语

无半音、无三整音的五声音阶在一般人听来也许会有点平淡,因为完全用这种音阶不用偏音的音乐作品没有半音关系(不协和)与三整音关系(不协和),最大的不协和音程小七度也是温和的不协和。音乐中没有尖锐的不协和音程,整体上必然平和冲淡。

对于中国音乐,不深入了解的人会觉得平淡,但实际情况是中国古代音乐看似平淡最奇崛!如果深入了解中国文化、音乐后会发现这种平淡下的丰富、博大与深刻。

中国古代音乐也不是没有**和低谷,中国音乐的**与低谷的手段更为内在、细腻与深刻,需要有较多的音乐听赏经验才能较好感受。即使是使用有偏音的七声音阶,中国古代音乐也相对没有那么**,很优雅地控制着不协和音程的使用,很恰当地体现了中国人宽容、中正、和谐、清虚、宁静等美好性格。

传统音乐与新音乐的区别在于其表现形式及风格特征。如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渔舟唱晚》虽是近代音乐作品,但其表演形式属中华民族所固有。

我们抛开技巧性、技术性把中国民族音乐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层面来审视时,就会发现民族音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面镜子,它折射出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画面,透视出中华民族独特的情感世界和人文精神。

所以,要想真正理解传统音乐,真正理解中国人喜欢什么样的音乐,我们必须先了解中国文化精神。

好了,本期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下一期,我们为大家介绍当下常用的西方乐理,敬请期待。

备注:本期参考了王允红写的《中国古代音律律制简说》、李如春写的《中国音乐与西方音乐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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