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本院裁定受理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查明,辽宁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辽光会专审[2018]133号审计报告显示:
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月31日资产总额为360,493,328.14元,负债总额为585,417,632.85元;所有者权益为(-)224,924,304.71元。
本院认为,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应依法宣告破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二0一八年五月七日裁定宣告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
附:沈阳中恒简介
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中国恒天集团、中国化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天维纺织研究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和吉林市吉研高科技纤维有限责任公司赵春田共同投资。
主要从事碳纤维原丝、碳丝及其制品、特种纤维及相关复合新材料的研究、开发、销售,化纤原辅料、金属材料、化纤化工设备的销售,工程技术开发及新材料产业项目投资业务。
一期建成年产1500吨国产化高性能PAN基原丝、500吨碳丝生产线及360万平方米预浸料生产线,公司主要以碳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和技术研发,以及有关后续材料产业的示范建设和经营为主,并以碳纤维为核心,建立其拥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集团,实现向碳纤维下游产业的延伸,将公司打造成国内规模最大、产品性能最好、产业链最完整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碳纤维生产龙头企业。
公司经营目标为专注于碳纤维产业链的延伸,以跨地区碳纤维上下游领域资源整合为核心能力:追求“持续创造价值”的现代企业经营理念;通过生产和资本、资金经营,形成以PAN基原丝、碳纤维、预浸布、碳纤维制品为主体,依托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以化纤领域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高科技项目为产业格局的现代企业。
来源:企查查,碳纤维生产技术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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