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康得新半年报称亏6.69亿,董监高均无法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8月30日晚间,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康得:,002450,以下简称“康得新”)发布半年报称,上半年公司亏损6.69亿元,而上年同期盈利15.13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康得新的董监高对此的解释是,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19年4月29日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9]48540007号)。截至目前,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情形仍尚未消除。同时,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证 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0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对公司虚增利润、康得集团通过《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占用公司资金等初步认定的事实予以事先告知,证监 会尚未对公司做出最终违法事实认定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公司目前已根据相关规定向证 监会提出听证申请,鉴于如上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无法保证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康得新的半年报称,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43亿元,同比下滑88.36%。公司称,2019年上半年,深耕高分子材料领域,持续开展预涂材料业务及光学材料业务,但受债务危机影响,公司面临资金紧张、客户流失的困境,盈利水平显著下滑。此外,康得新公告称,牛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已授权副总裁邵振江代行总裁职责。2019年7月5日,康得新收到证 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列出了康得新的“四宗罪”:2015年-2018年连续4年年报涉嫌虚增利润,总额高达119.21亿元;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康得新在上述公告中称,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深交所随后立刻表示,将持续密切关注康得新后续进展,如证 监会对康得新作出上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在披露半年报的同时,康得新公告称目前正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及听证准备工作,将继续停牌。康得新主要从事先进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0年7月16日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其实际控制人钟玉被证 监会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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