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消息,国家标准委发布《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征求意见稿,本部分将代替GB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且本部分将继续保持为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
GB4343.1-201X与GB4343.1-2009的新旧变化
增加通过感应炊具的射频发生器实现的器具和电网供电和电池供电双电源设备;
增加引用标准GB/T6113.104-200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 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1-4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辅助设备辐射骚扰 (CISPR 16-1-4:2007,IDT)
增加了电网供电设备和电池供电设备限值的应用
增加在电源引线上的测量程序的布置要求;
增加电池供电设备运行条件;
增加咖啡研磨机和咖啡机的运行条件描述;
增加电饭锅的运行条件描述;
修改7.3.6.1,增加“C类玩具应满足30MHz—1000MHz限值要求”;
增加7.4.1.6的标题“辐射发射的限值适用于30MHz~1000MHz频段”;
修改 8.3.2,对部分方法进行重新描述;
增加“9 辐射发射的测量方法(30MHz~1000MHz)”和“10测量不确定度”;
……
关于GB 4343.1的定义
GB 4343.1 是一项涉及保护电磁环境的标准,其目的是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和类似电器的无线电骚扰电平建立一个统一的要求,确定骚扰限值,描述测量方法和使运行条件和结果的分析标准化。
测量条件变更的产品
新标准EMC测量条件变更涉及的产品有电磁炉、真空吸尘器、机器人吸尘器、抽油烟机、电吹风、冰箱、冷柜、洗衣机、洗碗机、空调、风扇加热器、电炉、温控器、电池红外遥控器。
企业需提早有效应对
电子电器从业者要给产品电磁兼容水平给予充分的重视,既要保证产品不受周围电磁干扰而能正常工作,又要防止电子产品本身不对周围其它设备产生电磁干扰,影响其它设备正常运行,这也是产品可靠性提升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