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选自 Liu-xiaoyao博客
中国施工组织机构伴随着“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执行,经历了一次重大的演化。
1.“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大事记
(1)1981年广东107国道广深线广东东莞中堂大桥设置全国第一个收费站,开启“以桥养路,以路养路”的先河。
(2)1984年12月国务院第54次常委会批准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
(3)1988年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根据《公路管理条例》,联合颁布了《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
(4)200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
2.招投标和监理办法大事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1989年交通部颁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989]第8号令)。
(2)1989年4月24日颁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暂行办法》(交通部工程管理司 [89]工公字131号),规定施工监理是指由独立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或派遣,对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工期等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
(3)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及施工管理水平,完善施工监理制度,1992年5月16日交通部颁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交工发[1992]378号)。
至此,形成了一整套公路工程管理办法,施工组织机构也由“政府主导”演化到“市场运作”。
3.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演化
政府主导时期:政府立项、拨款,组建临时建设指挥部负责桥梁建设并委托施工,而设计工作通常是由政府职能部门指定的事业性质专业设计院完成。
市场运作时期:政府立项,业主筹资并通过招标委托设计、施工、监理。形成在政府监督下的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的工程责任方,通称“一桥四方”。一桥四方还可以根据工程管理和施工的复杂程度委托独立的或互相交叉的协作组合方进行专题合作,这些协作方是工程责任方的外围机构,只对一桥四方中 特定一方或几方负责。
设计施工总承包:由于设计和施工是两个互不关联的单位,初步设计阶段二者尚无多少交叉。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双方必须互相配合,统一决策,才能使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最大化。施工和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将是下一步演化的必由之路,特别是对于大型或复杂的桥梁工程。工程责任方将是业主、工程监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监理、施工和施工设计总承包等四方。
现行施工组织机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