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年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做出重大调整,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其中,对于废塑料化学再生的产物、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生产再生油、裂解炭黑等的循环利用做出了退税政策调整。
部分有关固废危废资源综合利用的退税政策
●3.7 废塑料化学再生的产物增值税退税70%;
●3.10 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生产再生油、裂解炭黑退税70%;
一、政策主要变化点✦
之前,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集中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这两份文件。和原来的政策相比较,第40号公告主要有5方面变化:
(一)增加了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计税方法的选择
符合条件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继续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二)调整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优惠目录
较2015年版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进行了调整:新增项目3项,比如增加了利用废农膜生产再生塑料制品、再生塑料颗粒相关项目。
(三)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条件有增有减
新增的退税条件主要包括:一是收购再生资源应取得合法凭证,未按规定取得合法凭证的,该部分销售收入不得退税;二是建立收购台账,并对台账的内容有详细要求,促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全面采集和记录收购再生资源的信息,为税务机关通过后续管理核查企业业务的真实性提供了基础。
(四)强调了再生资源的物理性质处理
本公告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与之前文件的区别?
强调的是物理性质的处理,包含最为简单的加工处理操作,如挑选、清洗等。
二、塑料企业该如何做?✦
举个例子,某塑料再生企业可利用PP、PE、PS等单一或混合再生塑料制备全新塑料产品。该企业将其生产的产品委托至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证明其产品确实为使用再生塑料生产的产品。
最终,该企业通过新政申请实现废塑料化学循环再生的产物增值税退税比例由原50%调整为70%。
本次退税政策的调整,无疑是对使用再生塑料进行生产制造的一大利好,为废旧塑料再生综合利用提供了政策红利,促进塑料产业“双碳目标”的实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绿水青山、碧海蓝天。
三、如何选择再生塑料评价第三方机构?✦
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多次承担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NQI项目,依托工信部颁发的工业(再生塑料)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资质,在“3060”双碳战略实施的背景下,为行业企业提供“一站式”再生塑料应用技术、碳足迹计算、性能评估和寿命评价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