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制化工容器钢板、钢管、锻件
0、标准信息HG/T 20581-2020 钢制化工容器材料选用规范:2020年12月09日发布,2021年04月01日实施。规定了钢制化工容器用钢和焊接材料的选用、技术要求、使用限制与范围、新材料和国外标准钢材使用、代用要求。适用于特定设计压力和温度下的碳素钢、低合金钢等多种钢材焊制化工容器材料选用。相关内容除遵循本规范,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一、钢板应检验钢板最大和最小模拟焊后热处理状态下的力学性能的要求同时符合:1)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0MPa;2)板厚大于等于40mm;3)焊后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的压力容器壳体用低合金高强度钢钢板,应检验钢板最大和最小模拟焊后热处理状态下的力学性能,当设计有要求时,还应满足设计要求。二、用作压力容器壳体的无缝钢管复验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钢管作为压力容器壳体时,设备制造单位应按下表的要求复验力学性能,复验结果符合相应钢管标准的要求。奥氏体不锈钢钢管可免做冲击试验。2)用作Ⅱ、Ⅲ类压力容器壳体的钢管,设备制造厂应逐根按容器液压试验压力进行液压试验。Ⅰ类压力容器壳体用钢管,如钢厂已做液压试验,可不再复验。三、选用锻件级别压力容器用锻件应根据其使用条件及尺寸、重量大小,选用相应的锻件级别。锻件级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Ⅰ级或Ⅰ级以上的情况:非受压元件用中小型锻件。2)应符合Ⅱ级或Ⅱ级的情况:设计压力小于10.0MPa的法兰以及几何尺寸类似的锻件;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6MPa的非低温容器用锻件;3)应符合Ⅲ级的情况: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0MPa的中小型锻件应符合Ⅲ级要求;4)应符合Ⅲ级或Ⅳ级的情况:大型锻件;使用介质的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性的锻件、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且公称厚度大于200mm 的低合金锻件;公称厚度大于300mm的锻件;采用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设备用锻件;用作压力容器筒节和封头的筒形、 环形和碗形锻件;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200mm的热交换器管板或平盖锻件;球罐用人孔锻件。四、非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Q235B、Q235C在压力容器中使用的限制条件①设计压力小于1.6MPa;②Q235B使用温度20℃一300℃;Q235C使用温度0℃一300℃;③用于壳体时,钢板厚度≤16mm;用于其他受压元件的钢板Q235B厚度≤30mm 、Q235C厚度≤40mm;④P≤0.035%、S≤0.035%;⑤不得用于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容器。来源:压力容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