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LAB课程之第一章v4 MATLAB基础知识(2)
上堂课讲了本门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我讲课的出发点,再次提醒同学们想学好必须实践!确保每位同学都要敲代码写程序,而不是看,光靠看是学不好编程的!继续给出课程的PPT,帮助同学们消化!课后回顾也是同学们复习的过程!在高中学习阶段,大家都很注重复习,但到了大学,为什么就把这个好习惯给丢掉呢?这是一种退步!第一节课结束后,大家还能想起多少学过的内容?布置了回顾函数的任务,又有多少人完成了呢?哎,大学生不应该被逼着学,应该主动学习。MATLAB可以将大家学过的数学知识串起来,这样有助于大家真正的掌握那些理论知识。等到大三的时候,你会发现《通信原理》和《数字信号处理》有如天书,当有了MATLAB给你带来的直观感受,你突然会发现那些晦涩的概念会好理解很多!2023年7月,本课程会带来了哪些变化呢?再次讲解第一章,感慨颇深。这些感慨来自于上学期教C语言课程时的感受和总结。学生们没有认真的实践是语言课程学习的痛点。他们会完成作业,但只满足于完成(方式有很多种,大多采用互联网搜索)。没有消化程序中的知识点,更不谈回顾和总结了。早期这样学编程,肯定很难掌握编程语言。我在课堂上会指导他们编程,帮助他们寻找错误,讲解错误发生的原因。这样的过程对于编程语言的学习事半功倍,累一点无所谓,只要学生能学到“真”知识!什么是“假”知识?用不起来的知识!在MATLAB课堂上,我会亲自指导大家编程,帮助大家找程序中的错误,但请大家一定要课后复习巩固语法知识,早日用熟。2023年10月,在家进行教学总结,发现教学效果不是很理想,只能根据学生的反应来改变!因人而异!希望文章中的视频能够激发同学们课后动手编程的兴趣。软件要多用才熟悉。更适合未来的科研使用!如果大家想读研究生,那么这个软件一定要用好!当年我在读研期间才有幸接触到MATLAB,相见恨晚。有了它,立马把C语言甩到了一边。网上有安装包,下载后根据说明文件一步一步执行即可。而在我们学院教授C语言的过程中,一个学期结束了,很多学生都不知道什么是调试过程!MATLAB自问世起就抱定一个宗旨:其所有数值计算算法都必须是国际公认的、最先进的、可靠算法;其程序由世界一流专家编制,并经高度优化;而执行算法的指令形式则必须简单、易读易用。MATLAB正是仰赖这些高质量的数值计算函数赢得了声誉。MATLAB数值计算函数库的另一个特点是其内容的基础性和通用性。它正由于这一特点,而适应了诸如自动控制、信号处理、动力工程、电力系统等应用学科的需要,并进而开发出一系列应用工具包。在整个MATLAB的发展过程中,这数值计算函数库,从内容到形式,变化最小。对于我们电子通信类专业,MATLAB也针对性的给出了算法函数库!课程上联系了数字信号处理知识!这门课非常难,有了MATLAB软件的帮助,可以降低学习难度!有没有隐忧呢?因为这是老美搞的软件!说不定哪天就给你禁用了!今天的视频会带来哪些内容呢?此刻可以回想一下课上老师讲的画图函数了哦!第二章还会重点讲解!这是我们认识MATLAB强大功能时的首次交流!plot函数!怎么用?看help哦!如果实在不会使用,先问问同学。还不会,可以问问百度。当然老师也会在第二次课程里面继续讲解。但学习的关键是学生自己在电脑上能够写个简单的画图程序!学习C语言的时候画过图吗?这不是吹嘘!提示:考试的时候就有绘图题!到了2024年,本人教了两个班级的MATLAB,大家看看如何给3+4的班级讲第一章?课上很多人都不带电脑来学,怎么办?依旧是劝他下堂课尽量带来!只能这么做!他们会讲出很多不带的理由。做老师的何必较真这些理由的真假呢?讲好课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基础不一样,讲 法肯定不一样!
未完,待续!
建议同学们看看文章《有一种尊重,叫做“收到请回复”》。懂得尊重他人,人品不会差。微 信或者QQ交流的时候,记得写个收到,这是一种尊重!课堂上,老师会提问,请力所能及的回答,哪怕答案是错的!这是一种尊重!同学们是成年人了,要学会如何交流?交流的基础是互相尊重!网络发达的今天,需要懂得如何在手机上交流!微 信发出的消息,经常等不到回音。那就没有了交流。遇到这样的情况,他在你的联系人名单里面有何意义?不懂的尊重的人也不值得交流和交往。再来聊一个老年话题!每个人都会变老,到时候眼睛就会不好使了。数码收音机播放器对于业余生活来说很重要,你可以听广播、放音乐,对于学生来讲还可以接收园广播,对于老年人老说可以听戏曲,使用方便简单。可以购买纽曼L56 数码收音机播放器,下面开始晒物。长按播放暂停键开机。开机自动搜台,每搜索一次会显示编号和频段号,搜索完毕会自动跳到编号1台。显示屏显示台号等信息,也会显示电池电量。要知道寂寞是老年人最大的敌人!买一些实用的东东让父母能够缓解一些寂寞吧!每个人都会老的!享受孤独和忍受寂寞不是一回事!修订记录
20180304 完成初稿;
20181103 修订内容;
20230711 更新至v2;
20231013 更新至v3;
20240915 更新至v4;